第十五屆台北國際書展
1月30日(二)至2月4日(日)
書展資訊
【展覽地點】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一館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五號一樓
【展覽地點】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二館 地址:台北市松廉路三號一樓
【展覽地點】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三館 地址:台北市松壽路六號一樓
【展覽日期】2007年1月30日至2月4日,共展出六天
【展覽時間】
每日上午10:00~下午6:00
2月2日(五)及2月3日(六)延長至晚上10:00
展覽一館
1月30日至1月31日下午1:00前,僅限專業人士及身障人士參觀;
1月31日下午1:00後開放民眾參觀。
展覽二館、展覽三館
全面開放一般民眾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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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票票價
【單日】全票,100元,一般民眾
優惠票,80元,學生、65歲以上老人、身障人士
【通行券】全票,180元,一般民眾
優惠票,150元,學生、65歲以上老人、身障人士
【星光券】50元,單一票價
【免費入場】120公分以下兒童
門票預購
「2007年台北國際書展」門票預購:1/3~1/30 請洽 7-11 或 iBon 購票服務
(台北縣市與基隆市)
所以要一月三十一號(三)下午一點之後去。
準備開心地閱讀囉!
2007年1月24日 星期三
台北國際書展
2006年9月28日 星期四
【文摘】「拼」與「拚」
別字辨誤----命可以拼湊?
文/林政華
近年,「愛(要)拼才會贏」、「拼命工作」或「流氓火拼」的話,經常出現。少數寫作「拚」字,但口頭上卻仍唸作「拼」字的音。到底怎麼寫、怎麼唸才正確呢?真是令人如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其實,只要稍用腦子想想,一切動物的「命」只有一條,是「全體大於各部分的總和」的,怎麼能夠「拼」湊呢?而「火拼」,如照字面解釋,則成了努力地(「火」作副詞)拼湊;那麼,流氓是乖乖的在拼圖、地板施工嗎?
上述「拼」字其實都是「拚」字的誤寫誤讀。不過,「拚」字也不是正字;它的正字應該是「」字(「棄」的古字)。因為「拚」字,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說是「拊手也」,也就是拍手;它和「命」等並無關連。
字,小篆及其以前的文字,作 形,象雙「手」將「子」倒過來加以丟棄之形。這使我們想到周的始祖名「棄」的傳說,詳見《詩經》大雅生民篇及《史記》周本紀等。
字後來被誤作「 」(帽子)字。為了區別,因而加提「手」旁,成了「拚」字。而它的音讀可能是假借「拌」字來唸的,明人張自烈的《正字通》說:「拌,棄也。楚凡揮棄物,謂之拌。」用的是同音假借。
因此,「拚」字原當作「」(棄),就是拋棄、棄置不要之意。如今臺灣閩南語中尚留傳有「糞掃」(丟棄垃圾)、「掃」(清掃)的話。「拚命」就是不要命,連命都不要而全力以赴。「火拚」,指努力去作拚命的勾當。而「要拚才會贏」,就是勉勵人「要拚命去做,才能成功」之意了。(本文作者為國立臺北師院語教系教授)
原文轉載自【別字辨誤----命可以拼湊?】
【文摘】「的」跟「得」跟「地」
常常覺得我們應該要更尊重語言
現在大眾好像對文字越來越不求甚解
網路上看到幾篇文章講解生活中常發生的錯誤
其中講到「的」跟「得」跟「地」的差別
記下來提升一下自己的國文程度囉:)北平漢語「的、得、地、底」等字問題綜論
文/林政華
一、前言
在北平漢語漢字的使用上,不論老少,最感到困擾的,就是「的」、「 得」、「地」、「底」的問題。用俗話「岳飛打張飛,打得滿天飛」,還不足以形容它們混亂使用的情形。大家一談到這幾個字,就感到頭疼,不知如 何是好。
它們之間有何辦法作簡明易記的分辨﹖可以不可以加以簡化或改變,甚至廢除﹖是本文所要探討和試圖處理的。
二、「的」字
的字,小篆作形,其後形體就沒有什麼改變了。它的本義是正鵠,也就是所謂的「鵠的」,是箭靶的中心。音「ㄉㄧˋ」。是個名詞。例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篇:「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非羿、逢蒙不能必全也。」今日吾人所說的「目的」、「標的」等語,就是用它的本義、本音。而本文所要談的,是它轉音為輕聲「˙ㄉㄜ」時的諸多語用問題。它產生於唐代,到了元代以後,由於「地」、「底」兩個字的聲音都變了,而且變成相同或相近,而由「的」字加以取代。(詳見孫汝建〈「的」、「地」分合的利與弊〉,一九九五、九北京《語文建設通訊》第四九期,頁四四)它的幾個用法如下:
1. 形容詞語尾:這是它最普遍的用法,用來修飾其後的名詞、代名詞。例如:《水滸傳》二:「怕府裡要裹餛飩,肥的臊子何用﹖」句中「肥」 字是形容詞(狀詞),作句子的加詞用,而「臊子」是名詞,作端詞用;「的」字是形容詞語尾。「肥的臊子」一語,是典型的主從結構。又如:「廣闊的海洋」、「高高瘦瘦的椰子樹」(國小國語課本第九冊第二課)等等都是。
2. 介詞:表所屬,如同文言的「之」字。例如:《儒林外史》十七:「窮人家的兒女,萬不可貪圖富貴。」句中「的」字上的「窮人家」是名詞 ,與上一類的形容詞不同。其他如:「海水浴場的兩旁」、「海邊的岩石」(國小課本九冊二課)等等。
3. 代名詞:同「者」字。本是「……的人」之簡稱;「的」字上為形容性詞語,加上「的」字,用來修飾名詞「人」。例如:《老殘遊記》二:「這一群人,彼此招呼,有打千兒的,有作揖的。」句中「打千兒的」等語 ,指的是「打千兒的人」之意。其他像:「開車的(人)」、「賣藝的(歌星)」等等都是。
4. 語助詞:表決定或肯定語氣。例如:「不要偷懶,偷懶是不能成功的。」(何容主編《國語日報辭典》)其他如:「我會去的!」「走路,要小心的。」等等。
三、「得」字
得, 甲骨文作《殷虛書契前編八、一三)等形,金文作(古璽)、(虢叔鼎)等形,小篆作 。它像人在路中以手取財貝之形,所以許慎《 說文解字》說:「得,行有所 也。…… ,古文省ㄔ。」又說:「 ,取 也。」段玉裁注:「行而有所取,是曰得也。」音「ㄉㄜˊ」。後來引伸為 獲取、拿到等意。
本文所要探討的,是它後來轉音為「˙ㄉㄜ」和「ㄉㄟˇ」的使用情況和規律。
1. 「動詞語尾」:動詞本無語尾,此處只是一個權宜的說法而已。它這時只是個虛字。這是最常見的用法,表示可能、動作、情狀、效果或程度。例如:「拿得動」(表可能)、「你的話,說得有道理」(動作)、「弄得水花四濺」(情狀)、「他畫得很逼真,不愧是位畫家。」(效果)和「佩服得不得了」(程度)。此四種用法的結構是:動詞+得+副詞。
2. 副詞語尾:例如:《醒世姻緣傳》八十:「死了又沒處去尋他娘老子,只得埋了。」句中動詞「埋」之上用「得」字,具有副詞的作用,指好 、能夠之意。它也可以用在動詞之下,例如:《水滸傳》二十三:「要五件事俱全,方纔行得。」句中「得」字指可以,「行得」為「得行」的倒裝,指可以去做之意。
3. 形容詞語尾:例如:「這雙鞋子大得出奇。」句中「大」字為形容詞,加「得」字表示它的狀態。又如:「這棵樹長得很高」等。
四、「地」字
「地」字,石刻文字作(碣石頌),小篆作,兩者均從土,也(蛇)聲。《說文解字》說:「地,元氣初分,輕清陽為天;重濁陰為地,萬物所陳列也。…… ,籀文地, 阜土, 聲。」段注:「 阜,言其高者也, 土,言其平者也。」音「ㄉㄧˋ」;這是它的本音和本義。
而本文所要談的,是它轉音為輕聲「˙ㄉㄧ」,作為助詞和副詞語尾之 用的若干問題。
1. 副詞語尾:副詞加上「得」字,用來修飾或限制動詞或形容詞,例如:楊喚〈夏夜〉詩:「夜就輕輕地來了。……從山坡上輕輕地爬下來了。」又如:國小國語課本第十二冊第十五課〈星光〉:「我悄悄地跟母親說。 」
2. 助詞(結構助詞):不具含義。它始出現於南北朝的劉義慶《世說新語》方正篇,到唐漸漸多了起來,例如:李白的〈越女詞〉:「相看月未墮,白地斷肝腸。」也是唐人的王建的詩:「楊柳官前忽地春。」
五、「底」字
底,石刻文字作(詛楚文)、小篆作 。《說文解字》:「底,山也,一曰:下也。 ,氐聲。」又說:「,(處)也。」,即今「居」字,意為「止」,許慎說它「ㄕ(尸)几,ㄕ得几而止也。」
但本文所要說的是它轉用為助詞的情形。它作為結構助詞,始於唐代禪宗語錄,例如:《元證禪師語錄》:「只是醜陋底人,……自少養得底兒子。」
而宋以後直到民國四十年代(同上孫氏文頁四五)則又用在「定語」之後,表統攝性領格(即所有格),例如:陸九淵《象山先生集》:「若說道:『我底學問如此。你底不是,必為人所收。』」宋人張鎡《南湖詩餘》:「暖底雪,話底花,嫩底柳。」
又:唐宋以來至四十年代更普遍的現象,是「底」字和其他語詞構成短語,相當於今日的「『的』字短語」,也就是說,「底」字已變為「的」字用了。例如:唐代《良价禪師語錄》:「只認得驢前馬後底。」又如:宋.王銍《默記》:「王介甫家,小底不如大底;南陽謝師宰家,大底不如小底 。」
六、諸字變化、混用情形
的、得、地、底字之間,古今幾乎都有訛變、混用的情形,令人無所適從。古者已矣,現只就近現代的問題加以論列:
1.「地」字誤作「的」
張曼娟〈永恆的羽翼〉:「『爸!』她哽咽的說:『謝謝您!謝謝您!』」 ( 民國七十二年六月中央副刊(〈第三屆全國學生文學獎專刊〉),又如:「蜜蜂匆匆忙忙的飛繞。」(國語課本十二冊五課)
關於此一混用情形,論者早已提出批評,例如:董季棠〈小學國語課本怎麼又跑出兩個「地」字來〉說:「如果以為『的』『地』可以相通(其實這觀念根本就不對),就信手雜書,混淆使用,那就彷彿一個人一手筷子, 一手刀叉,用筷吃一口,又用刀叉吃一口,雖都是吃飯,但那滑稽的動作,多少有點小丑的樣子,有時還會叫人看了起雞皮疙瘩。而教科書尤其不可如此。」(七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國語日報)許名凔〈談「的」「地」「得」在 語文中的角色〉也說:「因為一般書刊將『的』用作副詞尾,所以很多人以 為『的』『地』可以相通。(,)寫作時,信手拈來,混淆使用,造成『的 』『地』大混亂,這觀念不是很正確的。」(七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國語日 報)再如:孫汝建說:「『的』代『地』以後,無論是定語標誌還是狀語標 誌,都用『的』,就掩蓋了歧義語句的內部結構關係。……所涉及到的最棘 手的問題,是如何確定歧義語句中的 de (華按:即「˙ㄉㄜ」音),是表 示『定、心』關係,還是『狀、心』關係。」(同上引頁四七)
2.「得」字誤作「的」
「的」字與「得」字在使用時,確實容易混淆;因為除了「得」誤為「的」之外,兩字在使用上也常有可能兩屬的情況出現,更令人容易混用了,例如:「他說 de 很多。」:要是指說話的數量很多時,作:「他說的很多」;如果是指他在一定時間內說了很多話,則用「他說得很多」。
「得」字在明、清戲曲小說中,也有誤作「的」字的,例如:《抱粧盒劇》:「只要你心平,可也過的海。」自來大家的看法,還是要求得、的截然分開,不可混用。
3.「得」、「地」字混用
地、得二字也因詞性的相近似而混用的,例如:「他疲倦地打哈欠。」誤為「他疲倦得打哈欠。」又如:「小明痛快得在草地上打著滾。」誤為「小明痛快地在草地上打著滾。」
4.「底」、「的」字混用
宋或元代短篇小說〈快嘴李翠蓮〉中,有句話說:「我是你的親妹妹,止有今晚在家中。」句中的「我」本來不是「你」的親妹妹,如今逢場作戲,故意充當親妹妹,所以要強調「你」的「統攝性領格」(即所有格)的用 法,所以,應該用「底」字,才更貼切。
而「的」字誤作「底」的也有,例如:許地山的〈鐵魚底鰓〉說:「……也沒有像舊式潛艇在放射魚雷時,會發生可能的危險底情形。」句中「危險」為形容詞,其語尾應作「的」字才對。大作家尚且如此,一般人的誤用就更不必說了。
七、問題的討論和處理
本文的第二、三、四、五節,將「的」「得」等四字的用法、結構等加以說明,為了避免第六節所述的諸多混淆、誤用情形,一再的困擾我們,尤其是對初學者更是容易令其望而卻步。如要改革或廢除其中一二字,也只有要求合理的簡化或廢止,不能不減反增或隨易廢除;尤其要全面一致,不可小學教科書改了,而國、高中以上或是社會上用法仍因循不變,徒增困擾。 「底」字在五十年代就很少使用了,以「的」字代替;但是,它領格(所有格)的性質不易表現,為美中不足,所以即使違反了上述「不減反增」 的原則,也無妨,因為它畢竟有必要。
而「的」、「得」、「地」三字的用法,則似乎可以簡化成:形容詞尾用「的」、動詞(含助動詞)尾用「得」、副詞詞尾用「地」;上述二、三、四節的其他用法,儘速予以減消,改用別的語句表現,以減少學習者和教學者的不便和困擾。
至於「的」、「得」的用法區別,一般多採用「台灣閩南話」(名稱使用,詳參拙文〈「台灣閩南話」定名的建議〉,八十五年二月《國文天地》十一卷九期)的唸法:唸作「ㄟ」(ㄝ)或「ㄚˊ」的,即是「的」字;而唸作「˙ㄍㄚ」的,就是「得」字。其他族語像:廣東話、客家話也一樣可以用來區分。
而「地」字,像徐志摩、陳之藩等均不用,國小課本也大致廢止了,只是國、高中和報章雜誌,則仍在使用,且小學課本也仍有例外(見上引董氏文),而且產生了許多弊病(詳參孫氏文);因此,筆者建議小學恢復使用,如上述只需了解它作動詞(含助動詞)的語尾即可。
又「得」字,也有人建議廢除(如董氏、許氏;溫蘭英〈難分難解的「的」和「得」,八十四年一月十九日國語日報,等等);但是誠如許氏文所說的「遭受的阻力可能很大」;就是因為一則它確實有必要(動詞為一句話必備的品詞,其語尾極多,不宜省廢),由「的」字取代,也徒增詞性辨識的困惑。種種理由,還是以不廢較為務實。
就像文字學、訓詁學上的「假借」一樣,其實幾乎所有的假借字,都是寫的「別字」(白字);如今為了單純化、科學化,好記、不易混用,而一律採用原本的用法,還「的」、「得」、「地」和「底」四字的本來用法,更簡化為每字只有一種屬性用法,則可以解決歷來多少錯綜複雜問題的紛擾,何樂而不為﹖(本文作者為國立臺北師院語教系教授)
原文轉載自【北平漢語「的、得、地、底」等字問題綜論】
2006年2月8日 星期三
【文摘】數位時代雙週:成也堀江、敗也堀江
之前在網路上看到有關堀江貴文的新聞,可是實在是霧裡看花,有看沒有懂。這篇報導大致上解說了一番,對日本經濟的影響也有說明。看看當作資料吧!(原文請點)成也堀江、敗也堀江
撰文:林雅媖
堀江貴文出身福岡縣鄉下一個上班族家庭,他考進東大卻休學投身網路創業,透過二十七次的併購讓Livedoor成為日本第三大網路公司。不料一月十六日, Livedoor集團涉嫌違反證交法,被東京地檢署大舉搜索,造成日股大跌,一月二十三日晚因涉嫌重大當庭被捕……
此時此刻,全世界手上正有資金投資在日本共同基金的人都在問:「誰是堀江貴文?Livedoor是什麼公司?為什麼他讓我賠了錢?」
難怪投資人恐慌,過去一個多禮拜日股的表現很像電影情節。一月十六日晚間七點,日本第三大網路公司Livedoor集團以涉嫌違反證交法,遭到東京地檢署大舉搜索其位於六本木比佛利的企業總部、子公司Livedoor Marketing公司、社長堀江貴文和財務長宮內亮治的住家。如同過去歐美的企業醜聞案件,敏感的資本市場馬上反應了投資人的不安:隔天Livedoor股價重挫狂跌一四%,以五百九十六日圓作收,其他網路類股也被拖累,包括軟體銀行和雅虎日本的股價都全面下殺,影響之大讓日經225指數(日本股市的股價指數)暴跌四六二.○八點,市值一天蒸發將近十兆日圓。日本媒體稱十七日的日股效應為「Livedoor Shock」(Livedoor爆炸彈)。
大舉拋售賣壓
東京證交所停止交易
事發後第二天,東京股市一開盤仍繼續賣壓,投資人大舉拋售Livedoor的股票,賣單擠暴東京證交所。儘管交易所曾一度通知各家券商,希望匯整不同客戶的委賣來減少筆數,以免超過電腦處理負荷量,卻無濟於事,最後被迫提早二十分鐘收盤,這是東京證交所在二次大戰後重新開張以來,第一次因為交易量超過系統的處理能力而全面停止交易。更具戲劇性的還在後頭,曾幫助堀江貴文將公司推上市的Livedoor前財務副總野口英昭,當天被警方發現在琉球的飯店內自殺身亡,更為這樁企業醜聞添了一筆神秘的色彩。
這顆爆炸彈甚至驚動了小泉首相親自出面喊話來重振市場信心。去年九月份他曾力保毫無政治經驗的堀江當小泉眾議院郵政改選的「刺客」參選人之一,儘管堀江沒有選上,但在日本社會裡對特立獨行的堀江貴文毀譽參半的評論裡,小泉首相始終對堀江相當友好。這次醜聞讓堀江從媒體寵兒一下變成人人喊打的落水狗,從自民黨立刻與堀江貴文劃清界線的動作來看,不無參雜著小泉首相既尷尬又無奈的心境。
這顆爆炸彈更是震撼到對日股未來發展信心滿滿的的全球投資人。從去年開始,日本一連串的經濟數據所支撐的經濟復甦,帶動了全球熱錢匯入日本股市和房地產。日本消費信心指數更是創下泡沫經濟崩壞後的十四年新高,顯示日本通貨緊縮的時代即將結束。一片看好的經濟前景中,一家網路公司的爆假帳醜聞,竟可以牽動日股全盤表現,甚至帶動周邊亞股也一起慘跌收場,華爾街分析師和基金經理人臉不跟著綠都不行。
堀江獨特作風
透過不斷併購自我壯大
這顆炸彈的始作甬者是Livedoor三十三歲的年輕社長堀江貴文。他來自福岡縣鄉下一個上班族家庭,從小就是一個絕頂聰明卻又孤傲不馴的學生,他的高中老師甚至形容高中時期的堀江「有一種看透人生的孤獨感」。一九九六年他仍在東京大學求學時,以六百萬日幣成立網頁製作公司「On the Edge」。二○○二年堀江收購了瀕臨破產的入口網站「Livedoor」,並把公司名稱改為現名,從此奠定成功的基礎。今天的Livedoor已成長為擁有三百個廣告主,一千四百萬固定使用人口,二○○五年年營業額七百八十億日幣的「網路財閥」。業務涵蓋甚廣,從入口網站、電腦軟體的開發販售、網路拍賣、線上證券交易到網路顧問服務諮商等,更極具野心地將事業版圖擴充到海外。
從東大肄業生到叱剎風雲的新興網路創業家,從一無所有到出事前七千三百億日圓的公司市值,堀江貴文崛起於日本的成功秘訣在於擅長操控「媒體」和「資本市場」。他在很短的時間內以年輕多金又敢衝撞傳統的形象在日本成名,尤其擅長操控媒體議題。他不但曾說出在日本極具爭議「女人是跟著錢而來的」的評論,更是不吝嗇讓媒體報導他奢華的生活方式。透過他活躍的曝光率,Livedoor一躍而為日本第三大的入口網站(僅次於Yahoo! Japan和樂天),去年六月網站瀏覽量就較前年同期成長了六倍。
堀江貴文主張「錢是世界唯一公平的基準」、「沒有錢買不到的東西」。他將美國版的資本主義帶到日本,給日本人上了一連串的財金課程:「併購、惡意併購、股東權益」。併購是他的核心企業策略,今日的Livedoor王國就是由二十七次的併購案建構而成。業外的擴張也如同玩大富翁一般,他曾投下三十億日圓企圖買下大阪近鐵水牛隊未成,又嘗試角逐仙台球團的經營權未果,去年他甚至閃電花了六百億日圓企圖控制富士電視台。在他之前沒有日本人敢不管倫常地進行「惡意併購」,堀江貴文卻說:「公司是股東的,不是管理階層的。」一再伸張股東權益。
面臨下市危機
涉嫌運用不法手段獲利
無論審查結果為何,透過這次的搜索風波,堀江又進一步幫日本人上了晉級的財金課程:「假帳」、「操控股價」。日本檢調單位懷疑Livedoor做假帳起因於兩點:第一,Livedoor涉嫌非法認列其子公司在市場上賣掉Livedoor股票所獲之利得為母公司營利所得。爭議點在子公司所持有的 Livedoor股票,其實是過去併購時彼此互相交換的股票;第二點,日本檢方質疑Livedoor在二○○四年九月的財報中一筆和網路交友公司 Cueznet間價值達數百萬日圓的交易所得合法性,「這筆所得和提供的服務價值不合,對Livedoor來說利潤高到不合理,對Cueznet來說付出的成本太高。」日本媒體引述消息指出。尤其在發財報的隔一個月,Livedoor就買下Cueznet,更是令人懷疑這中間是否有違法交易行為。
此外,檢方懷疑Livedoor子公司Livedoor Marketing公司(當時名稱為Value Click Japan Ltd.)在二○○四年十月收購出版社MoneyLife時,涉嫌違反日本證交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曾揭露不實訊息以操縱公司股價。因為早在對媒體公布併購的前四個月,Livedoor已經完成對MoneyLife的併購程序,但Livedoor母公司和Livedoor Marketing子公司都隱瞞不對市場公告,這樣一來損害了依賴企業提供情報來做決策的投資人權益。
如果檢查結果證明Livedoor有對財報灌水和揭露不實企業新聞的事實,根據《日本經濟新聞》報導,Livedoor的主要幹部都有被捕的可能;尤有甚者,Livedoor可能要面臨停止營業甚至是下市的處分。一月二十日Livedoor的收盤價其實反映了投資人的不信任感,以三百三十六日圓收盤,四天來跌了將近五○%,把去年跟隨著堀江貴文水漲船高大漲八五%的Livedoor股價又跌回去。這樣情緒化的股價反彈,其實也隱含著日本人對堀江貴文受爭議的個人行為愛恨交織情節。年輕人把他當新一代的日本偶像,老一輩的日本人卻批評他為「不懂禮教、任性」。過去更有人批評他過度運用財務槓桿擴張,公司負債比例過高,恐怕很快就會步入財務危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如果檢調單位的質疑屬實,堀江將在成就他的資本市場上被將了一軍,對他個人而言將是很大的挫敗;但對日本社會而言,未嘗不是經歷一個學習美式資本主義的必經里程碑。
全球媒體投資人沸沸揚揚之際,堀江貴文本人的部落格「社長日記」仍然每天報告他的生活,不愧是網路領袖之一。他不但如期推出Livedoor Antenna的服務(每日最新服務和訊息通知),也在網頁中透露「雖然地檢署把我的電腦沒收了,但我的資料都在資料庫裡拷貝了,所以我現在還是會每天上網看網友的來信,請你們繼續支持Livedoor。」他更利用網頁澄清自己的清白:「對於檢調單位所提出的指控,我完全不知情。」他在一月二十日的部落格中提出。 然而現實並非堀江貴文所能控制,一月二十三日他被當庭逮捕,他在短短幾年急速擴張的企業王國可能就此瓦解。
2006年2月4日 星期六
【文摘】數位時代雙週:Linkedin
一月二十四號的數位時代雙週對Linkedin(請點)的介紹。文中提到的六度分離關係理論上課有提到過。很有趣的概念,根據報導Yahoo的創辦人楊致遠也是會員之一。數位時代雙週:找工作?先到Linkedin挖人脈
撰文:謝哲豪
相信不少人還有印象,幾年前網路上流行過一種「六度分離關係」理論(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意思是兩個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最多只要透過六個朋友就可以被串連起來;換言之,理論上你只需要透過六個人,就可以認識地球上任何一個人。
這個說法當然只是一個假設,更缺乏科學理論的根據,但是很多人都煞有介事地相信著,也因此誕生了許多經營人際社群(social networking)的社交網站。
在眾多社交網站中,Linkedin特別不一樣,使用族群鎖定在商務人士,其服務核心在於提供一個拓展職場人際關係的虛擬舞台,因此在Linkedin上交朋友的目的通常不單純,方式也和以往傳統的網路交友不同。
真實生活翻版的交友方式
嚴格說來,Linkedin和一般交友網站只有一個最關鍵性的不同——介紹人機制(referral system)。Linkedin所有會員的聯絡資料都是隱密的,網站只提供基本的搜尋功能,讓你找到符合所需條件的網友,如果想要進一步認識對方(將對方加入好友名單),必須透過雙方共同認識的朋友介紹才行。舉例來說,若你搜尋行銷經理的職缺,會得到Linkedin上所有在徵行銷經理的聯絡人清單,搜尋結果不會顯示這些人的聯絡資料(因為他們不認識你),只會讓你知道你該透過哪一位朋友,或是朋友的朋友,才能和目標搭上線。
這種交友模式其實就和現實生活中的人際關係一樣,每個人都是經過朋友的介紹認識其他朋友,慢慢擴大自己的人脈。網路固然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消弭了溝通的障礙,但是過度的便利,也讓網路上的人際關係顯得不可靠。Linkedin比照真實人際互動的模式,多少填補了網路交友的信賴感空缺。
相較於大多數網路應用服務都是建立在快速、直接的特性上,Linkedin反而逆向思考,將現實世界會發生的交友限制還原到網路上,看似怪異獨行,其實最符合人性的基本需求。
幫企業找最有價值的人才
當初會產生這樣的模式,其實和Linkedin清楚的市場定位有關。「我們都知道最好的工作通常是朋友介紹來的,」Linkedin創辦人暨現任執行長霍夫曼(Reid Hoffman)說:「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我們從這個點切入,將網路的特性和人際互動特性結合起來,Linkedin就是這樣誕生的。」
對於一天到晚煩惱找不到合適員工的公司(招募者)來說,Linkedin更是一個理想的招募工具。根據人力資源市調機構CareerXroads的研究,在美國的就業市場上,企業招募員工有超過三成以上是透過現有員工介紹,一般的網路人力銀行布告欄式的招攬,其實只占不到三%。「Linkedin替求才的公司開闢了另一個招募員工的優良管道,」調查機構Forrester Research的分析師夏琳.李(Charlene Li)指出,「對公司最有價值的潛在員工,不是那些積極在找工作的人,而是那些能力好但比較被動的工作者,Linkedin讓公司的人資主管得以接觸到這些人。」
由於有愈來愈多的公司利用Linkedin來招募員工(尤其是中高階以上的職位),Linkedin也在去年三月開始向刊登求才布告的企業會員收取十五至二百美元不等的月費,這也成為網站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在所有的會員中,大約有一○%的重度使用者,而且幾乎都是企業用戶,」Linkedin行銷經理葛瑞克(Konstantin Guericke)指出,「在Linkedin上可以找到最適合他們的人才,這些用戶根本不在乎一個月一、兩百美元的費用,因為和原本花在人員招募的龐大支出比較起來,這些錢根本是九牛一毛。」
用網路累積人脈存摺
緊密的會員關係和特殊營運模式,讓Linkedin飛快地成長,自二○○三年五月成立至今,已累積有超過四百二十萬位會員,其中約有一○%的會員是有付費的重度使用者,就連雅虎創辦人楊致遠、網景創辦人安德森(Marc Andreessen)和eBay創始人奧米迪亞(Pierre Omidyar)這些科技名人也都是網站會員,注重個人隱私和強大的人脈網絡是吸引這些人逗留的原因,也讓Linkedin效應像雪球般愈滾愈大。
「我們身處一個移動性很強的社會(mobile society),每個人都是獨立工作個體,常常換工作,很多雇傭關係也都是很短暫的,」葛瑞克指出,「以前和你共事過的人,以後也極有可能再度和你碰頭。」
人脈是現代工作者很重要的課題,Linkedin雖然不是同性質網站裡的領航者,卻是最能有效幫你培養人脈存摺的工具。未來,利用網路建立人脈的概念將會持續發燒,也值得我們繼續關注。
2006年1月11日 星期三
【文摘】數位時代專訪:談iPod與iTunes
很久之前在網路上看到的文章
作者網誌在此! (請點)數位時代專訪:談iPod與iTunes對流行音樂帶來的影響
【按】上星期《數位時代》的幾位朋友約我談談iPod和iTunes對音樂工業產生的影響,我的第一個反應是自己哪有資格談這麼大的問題,況且自己知道的跟大家還不是都差不多,亂心虛一把的。後來總編詹偉雄說,就當作你是在跟從來沒碰過iPod和iTunes的人介紹這個東西好了,不用想得太困難,我也就硬著頭皮答應了。整理好的採訪稿貼在這裡,要是講錯了什麼,鬧了笑話,請大家不吝指正,謝謝囉。:)
採訪 = 詹偉雄、賴季屏、林希展
整理 = 林希展
Q:一般人常聽到iTunes,究竟iTunes是套什麼樣的軟體?
A:iTunes是一套Apple推出的軟體,一開始只有Mac作業系統的版本,後來也推出了PC版。它是一個管理數位音樂檔案的平台,支援大部份的數位音樂格式。它不但內含播放器,還可以收聽網路電臺,同時也是整理音樂檔案的工具。此外,它可以直接連到Apple的線上音樂商店iTunes Music Store,試聽或下載音樂。
最重要的是,iTunes可以跟iPod整合,任何你從CD轉錄出來或是網路下載的音樂檔案,都可以用它灌到iPod裡。iTunes被許多人視為全世界最好用的數位音樂管理程式,因為它管理大量數位音樂檔案的能力實在是太強大了,任何人如果擁有數以萬計的音樂歌曲檔案,想要有效管理這一堆歌,iTunes友善直覺的使用者界面最能滿足這部份的需求,而網路上許多iTunes外掛程式也替它提供了更多的支援。
Q:對一般消費者來說,在什麼情況下會需要用到iTunes?一定必需配合iPod才能使用嗎?
A:以我來說,在還沒開始用iPod之前,我就已經在用iTunes了,因為我需要一個夠好的程式來管理我下載的一堆音樂。iTunes可以依照歌手、專輯、歌曲、音樂類型等屬性做檔案整理,支援大部分的數位音樂格式,還能透過CDDB線上音樂資料庫自動偵測音樂曲目資訊,更重要的是,它完全免費。iTunes的介面簡潔俐落,操作方式非常直覺,即使沒有iPod,iTunes一樣是非常傑出的數位音樂管理軟體。
然而iTunes真正的威力還是要透過iPod的整合運用才能發揮出來。舉例來說,如果我要把一張CD全部灌到iPod裡,整個過程只需要按兩個鈕就能解決:CD放進光碟機,iTunes會自動上網到CDDB(全世界最大的音樂資料伺服器)抓取專輯曲目資訊,我只要按一次「匯入」就可以把CD裡的歌全部轉成數位格式,再按一次「更新」就可以把這些歌存進iPod,方便極了。要是你更懶,還可以設定「自動同步更新」,只要按一個鈕,就一切搞定。此外,iTunes還可以讓你自已做歌曲評比,還會自動整理出使用者最常聽、最近聽的歌,不同來源的檔案可以分存入不同的資料夾,可以照自己喜歡的方式編輯播放曲目(Playlist)。「簡單」、「直覺」是iTunes最大的優點。
Q:你覺得當初Steve Jobs推出iTunes這套軟體時,背後最根本的產品思考邏輯為何?
A:Steve Jobs要做的是一個貫串的流程:從iTunes線上音樂商店這一端開始,提供大量授權歌曲,透過iTunes良好的介面下載、管理這些檔案,最後灌到iPod裡面隨身聆聽,這整個經驗都是連貫的。最終他要做的就是吸引你去買iPod,因為Apple在iPod硬體的利潤遠比線上音樂來的重要,至少在初期是這樣。但是沒有iTunes線上音樂商店的支援,iPod沒辦法那麼快達到這種經濟規模。iPod跟iTunes的整合,算是一項「殺手級」的應用。
Q:數位音樂格式有這麼多種,為什麼Apple特別要推行AAC的格式?
A:AAC是iTunes線上音樂商店所使用的格式,音質比MP3好,在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數位權利管理)方面包括Apple開發的授權機制,從線上商店購買的音樂最多只能複製到十台iPod上,這對唱片公司來說,也比毫無限制的MP3格式有保障。
Apple後來也推出了Apple lossless encoder的格式,音質完全無失真,檔案卻比AIFF或是WAV檔都小,對音質有更高要求的使用者非常有用。
Q:iTunes線上音樂商店出現時,讓美國影音工業震驚的是網站上龐大的授權歌曲數量,有人認為這個線上音樂商店加上iTunes與iPod,會對實體音樂世界造成莫大的威脅,您怎麼看待這樣的說法?
A:線上音樂對實體音樂市場造成的威脅必然存在,而且早就發生了,全球唱片市場這幾年都在萎縮。但是在這樣的環境裡,誰能找出「付費下載」的可行機制,誰就能在線上音樂的市場獲利,Steve Jobs最聰明的地方就在於抓準了這樣的趨勢。當初他和五大唱片公司談授權條件時,堅持以單曲為單位,不能以整張專輯為單位提供下載,為了這一點,他甚至親自去說服某些藝人。此外,歌曲單價均一,最紅的和最小眾的歌手,只要在iTunes音樂商店裡,一首歌都是0.99美元。從這些條件回頭看台灣,就會發現很多唱片圈的同業還是過不了這一關。他們對一首歌該賣多少錢難以取得共識,也還是擔心音樂下載會影響實體銷售,所以在授權這方面走得很保守。
Steve Jobs曾經提到,消費者並不是不願意付費下載,只要你能提供快速、友善、便宜的合法下載管道,他們會很樂意光顧。如果消費者只需要十秒鐘就能找到想要的歌、不到五分鐘就能把它下載到自已的電腦,當然就不需要浪費好幾個鐘頭在Kazaa或者Soulseek上找一首歌,因為這類P2P程式找來的檔案,品質參差不齊、資訊經常出錯,連線速率也不穩定。若是以美國的國民所得三倍於台灣來看,一首歌一塊美金,相當於在我們這邊花十塊錢,整張專輯十首歌才一百塊,價錢並不貴。
此外,iTunes線上音樂商店對唱片公司有個很重要的加值效果,就是讓一些已經死掉、或者銷售停滯的專輯,所謂的back catalog得以重獲新生。很多唱片行很難找到、甚至絕版已久的專輯,透過線上音樂商店,都可以跟新歌一起買到了。這裡面創造的營收,也是非常可觀的。
Q:iTunes線上音樂商店最成功的應該就是數量龐大的合法授權歌曲,當初五大唱片公司為什麼會同意授權?
A:首先還是要開發出夠好的版權保護機制,讓唱片公司比較放心,而且Steve Jobs說服他們:這樣的經營模式是有利可圖的,現在不做,以後會後悔。協商授權的過程相當困難,即使像Steve Jobs這樣的談判天才,在一開始也遇到了數不清的挫折,主要的問題是唱片公司的頂級主管,對網路世界普遍不夠熟悉,反應都太慢了。但是等到他終於跟其中一家談好,其他幾家便陸續跟進,因為大家都知道,即使授權做下去結果不如預期,也總比置身事外更有獲利的機會。
Q:您認為iTunes的出現會對傳統唱片製作的方式帶來改變嗎?
A:流行音樂專輯(album)的格式從六○年代中期開始引領風騷,到現在已經四十多年了。未來幾年,以單曲為行銷主力的時代,可能會重新回來。在六○年代初期以前,青少年的消費主力是單曲,行有餘力才會買專輯,流行音樂行銷的主力也都擺在單曲上。當年單曲市場盛行的原因在於四十五轉的單曲唱片遠比三十三轉的專輯唱片便宜,年輕族群又多半只負擔得起價格便宜的手提式單曲小唱機。況且一張專輯十幾首歌,想聽的只有其中最紅的那兩三首,買了未必划算。
仔細想一想,這跟現在的情況其實有點相似:數位音樂檔案透過一般的電腦就可以聆聽,不需要另購音響設備,用合法方式下載單曲也比購買整張專輯便宜,而且青少年多半只對主打歌有興趣、未必想聽整張專輯。幾十年過去,音樂的載體不停變化,消費者的心態似乎都沒有變。
Q:依您的判斷,iTunes出現後,是不是代表歌手可以直接將音樂放在iTunes網站上供使用者付費下載,而使得唱片公司原本所扮演的中間商角色逐漸消失?
A:歌手當然可以這麼做,但是唱片公司的角色,在可見的未來,大概還不是那麼容易動搖。音樂工業作為娛樂工業的一環,歸根結底就是需要砸錢、搞行銷,誰擁有最大的媒體和通路資源,誰就能得到最大量的曝光,這個鐵則不管在哪個時代都一體適用。
很多分析數位音樂的文章都站在科技的角度在談市場如何如何,但是我認為不管科技怎樣進步,音樂工業的核心價值還是得回到音樂作品本身,這是一個需要不停壓榨腦汁、拋擲才華的行業,需要不停維持源頭活水、不停尋找感動人心的力量。它就跟電影工業、跟出版業一樣,「內容」比什麼都重要。
此外,在歐美和日本,演唱會一直都是音樂產業很重要的元素,歌手可以利用巡迴演唱賺門票錢、推銷新專輯,這是音樂人非常重要的營收管道。就算是不太紅的歌手,只要能夠固定持續表演、培養出固定的死忠聽眾,還是可能維持基本的溫飽,甚至不一定要出唱片。
網路音樂的興起對一些相對小眾、資源不足的音樂人來說,絕對幫得上大忙。但是我們也不需要抱持過大的幻想,回想網路剛出現的時候,很多人說從此每個人都可以透過網路自己出書、辦報,再也不需要出版社了。這種說法忽略了最重要的通路問題,除非你的作品只在網路上流傳,實體世界的通路,絕對不是有理想的個人就可以搞定的。
網路音樂也是一樣,沒有通路與行銷的配合,音樂人要大紅大紫,還是不容易的。網路無遠弗屆的特性雖然能夠讓音樂創作者接觸到更多潛在聽眾,但程度畢竟畢竟有限。想做大,還是需要資本。網路世界其實複製了許多實體世界既有的遊戲規則。但回過頭來說,假如不求大紅大紫,單憑網路確實有可能讓你接觸到許多潛在的聽眾、培養出一塊自己的市場,這也是以前難以想像的。
Q:之前Apple與U2合作推出限量版的iPod,並選擇同一天推出專輯與限量版的iPod,於網站上提供U2歌曲的折扣下載,你覺得這是不是代表Apple同時掌握了實體的行銷力量與網路音樂的優勢?如果說出現了一家網路公司,同時具備了製作唱片的經驗、行銷能力、通路上的優勢,是不是有可能對五大唱片會產生威脅?您覺得Apple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A:Apple與U2的合作當然是滾雪球的加乘效應,U2恐怕是地球上最紅樂團的前幾名,這樣的合作可以彼此拉抬聲勢,又能拉攏年輕群眾,誰曰不宜?
但是,說Apple未來不僅通吃實體與虛擬通路、還要開唱片公司,恐怕是想得太遠了。它的角色仍然是跟內容供應者合作、提供下游軟硬體和通路的整合方案。假如有一家網路公司要自己幹,還要具備做唱片的行銷和通路優勢,這意味著它要去跟時代華納集團、新力集團、環球唱片來正面拼搏,我想這滿難的。
Q:在過去,通路商與唱片公司是各自獨立的,你覺得將來有可能併合在一起嗎?
A:當然。例如好樂迪投資做唱片公司,就是最好的例子。通路商反過來做內容是相當合理的,從上游到下游都可以掌握。這事情其實已經在發生了。
Q:除了提供付費下載音樂,iTunes線上音樂商店還具備其他的特性嗎?
A:iTunes線上音樂商店事實上就是一個線上音樂社群,除了歌曲銷售排行榜,它也提供名人推薦曲目(Celebrity Playlist),你還可以自己調配心愛歌曲的播放曲目(Playlist)、上傳到iTunes線上音樂商店,讓其他網友來評鑑,甚至也有這個項目的網友評鑑排行榜。
iTunes線上音樂商店裡最珍貴的是一些唱片行買不到的歌曲,例如藝人獨家提供的現場實況錄音、或是罕見的混音版本,還有一些絕版已久、從未發行過CD的珍貴單曲,都出現在iTunes線上音樂商店裡。它還經常會推出免費下載的單曲,變成唱片公司宣傳的大好管道。
Q:目前iTunes音樂網站只開放美國當地線上購買音樂,你覺得iTunes音樂網站遲遲沒在亞洲地區推展的原因是什麼?
A:可能是跟唱片公司的授權條件還沒談妥,像是拆帳的比例、收費的金額等等。此外就台灣來說,業者對這種單曲下載的模式是否適用,多少還是有疑慮的,不免還是要考量到音樂人口消費習慣的差異。
在美國買唱片不像台灣這麼方便,一個價廉物美的線上音樂商店對他們來說很合用,然而照樣移植過來的話,台灣消費者恐怕不會願意用一塊錢美金買一首歌,這是因為台灣的唱片行密度很高,而且CD零售價遠低於歐美和日本,花三百多塊下載十首歌,跟實際跑到唱片行買一張CD的價錢差不多,抓歌搞不好還更貴。現在很多人在摸索不同的模式,像是月費制、線上點播制,但就我所知,好像還沒有哪一個單位真正抓到了穩定的獲利模型。
Q:您覺得iPod一直以來所領先的產品優勢,有沒有被如iRiver之類的後進廠商拉近呢?
A:Apple這家公司在想的事情很有趣,它並不是依據消費者「想要的功能」來設計產品,而是「只提供消費者夠用的功能」。所以那些包山包海功能一大堆的機型,未必是Apple的假想敵。以iPod Shuffle來說,我一開始看到它的新聞稿,發現沒有內建螢幕,也覺得Apple標榜「你永遠不知道下一首會出來的歌是什麼」這種說詞是在鬼扯,不知道誰會買。結果iPod Shuffle一上市就狂賣到缺貨,再回頭想想它的產品訴求,確實頗有幾分道理:因為即使有了螢幕,我還是得一首一首地往下按,況且多裝一塊LCD就不可能是99美金這種吸引人的低價,機身也不可能這麼輕巧了。你看,Apple這家公司就是有辦法說服我們,它提供的產品功能「正好」就是我們需要的。
我們真的需要那麼多複雜的功能嗎?「夠用就好」是Apple產品設計最成功的一點。iPod現在有四條產品線,提供給不同需求的消費者做選擇,但共同的特性是把「音樂播放器」的功能做到了盡善盡美。Apple的產品未必在乎包山包海的功能,卻會特別注重一些其他廠商容易忽略、卻攸關使用者感受的細節。像白色iPod背面的鏡面鋼板,竟然是日本一家小鎮工廠用傳統方法手工研磨出來的。iPod觸控滾輪的觸感、鎖定鈕和插座的設計、乃至於充電底座和機身嵌合的質感,一旦用過,都會讓人愛不釋手。
再以音質來說,iPod也打敗很多競爭者,音響雜誌做過評鑑,它的聲音硬是比較好。對於專業音樂人來說,iPod很重要的特色就是支援AIFF格式,也就是與CD規格相同的無壓縮檔案。你把iPod接到擴大機,播出來就是CD的音質。現在有了Apple Lossless Encoder,檔案更小,音質還是一樣好,我認識的專業音樂工作者,對音質要求最高的這群人,幾乎人手一支iPod,大家都在用它傳檔案。
我也很期待會出現其他能打敗iPod的產品,但是目前看來,它的優勢一時之間還滿難超越的。
Q:您覺得已經透過線上音樂網站購買音樂的人,有沒有可能回過頭來買唱片?
A:如果已經付費下載了專輯裡的所有歌曲,似乎就沒有必要再到唱片行買CD吧。比較有可能的是買了CD之後,再用電腦轉成數位檔,灌到iPod裡面聽。我覺得合法的轉錄應該是可以的,現在很多CD標榜防盜拷(Copy Controlled),消費者無法用電腦轉檔,也不能用電腦聽,我覺得滿差勁的。
我想CD的形式不會那麼快就式微,基本市場一定還是在的,但五、六年後的情況就沒有人說得準了。
我想,現在做CD的重點應該放在如何提高它的附加價值,讓它變成一件「值得珍藏」、「值得擁有」的產品。不一定要弄什麼大包裝、塞一堆贈品折價券。像美國樂團Wilco去年推出的”A Ghost is Born”專輯,封面設計完全沒有用到任何特殊材質,但是非常有質感,看到就忍不住想抓回家,今年果然拿下了葛萊美最佳封面設計獎。
一張實體專輯,裡面有網路上抓不到的珍貴資訊、有精美的設計、有典藏的價值,這就像是在CD時代,還是會有人買黑膠唱片來收藏。很多人嘴巴裡說黑膠唱片聲音比較好,其實耳朵未必真的聽得出來,我想多少還是心理層面的滿足感吧。十二吋見方的大封套,黑膠唱片拿在手上的重量感,聽之前必須先用靜電刷清一遍唱片,唱針放下時會有「波」的一聲,一面聽完還得站起來換一面,這些都是聆聽CD所無法提供的經驗。你嫌多事,發燒友卻樂此不疲。
到了現在也是一樣,不論用電腦或是iPod聽歌,畢竟還是比不上手裡拿著CD專輯,一邊聽音樂、一邊看著歌詞和內頁圖片的感覺。就像是電子書和電子報還是沒法取代傳統的書本與報紙,黑膠唱片也沒有絕種,現在我們熟悉的CD規格,在未來幾年應該也不會消失,只是它最後可能會變成一個小眾、精緻、宜於收藏、訴諸特殊品味市場的產品也不一定。
【Apple逐步打造的數位音樂王國】
2001.1.9:Apple推出Mac平台上的 iTunes
2001.10.23:iPod誕生,但只支援於Mac作業系統
2002.7.17:推出iPod第二代,同時開始相容視窗作業系統
2003.4.28:推出iPod三代,同時並成立了iTunes Music Store,提供二十萬首音樂供使用者付費下,但限於Mac作業系統使用者
2003.10.16:提供視窗版的iTunes,自此iTunes Music Store的服務擴及至北美地區所有PC使用者
2004.1.6:推出體積與容量較小的iPod mini
2004.7.19:iPod改良至第四代,大幅提昇使用電力
2004.10.26:iPod Photo正式發表,可以播放音樂與瀏覽數位相片
2005.1.12:推出記憶體型的低價iPod Shuffle
【小字典】
AAC(Advanced Audio Coding,高階音訊編碼):是MPEG 4規格的一部份,取樣頻率選擇性高,最多可提供48個全音域聲道,壓縮率比MP3高30%,是一種比MP3更接近CD音質、檔案卻更小的數位音樂格式。
AIFF(Audio Interchange File Format,音訊交換格式):蘋果公司開發的一種未壓縮的音訊檔案格式。
Apple Lossless Encoder:蘋果公司所推出的零失真的編碼技術,可以保存 CD 的音質卻只需要一半的容量,並加強了AAC 編碼。
CDDB(Compact Disk Data Base,光碟資料庫):一個堪稱為全世界最大的線上音樂CD資料庫,透過使用兼容CDDB的音訊播放器,電腦會自動識別並下載CD相關資料,包括專輯名稱、演唱者、歌曲資料等。
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數位版權管理):一種可以保障數位知識產權的技術,可保護音樂、影像或文字檔等。
2006年1月9日 星期一
好玩的東西
美國時間 January 8, 2006 3:35pm
從Andio的MSN Space上找到的有趣的東西:
What Language Should You Learn? (你應該學什麼語言?)You Should Learn Chinese 
Surprised? You shouldn't be - Chinese is perfect for an ambitious person like you.
You're a natural entrepreneur, and a billion people are waiting to do business with you!
真的很有趣 哈哈
中文的確是我的最愛
雖然我一直覺得是因為那是我唯一講得好的語言
我也真的是個Entrepreneurship major
不賴!
2005年9月20日 星期二
Calling 13─午夜十三通
美國時間 September 19, 2005 8:11pm
嵐工作室2005秋季力作
伍迪‧艾倫式的都會狂想黑色喜劇
《Calling 13─午夜十三通》
根治寂寞的特效配方
對抗失眠的臨床治療
出清憂鬱的順口良藥
專治都會男女愛情疑難雜症的狂想黑色喜劇
10月7~8日限時門診中
【劇情簡介】
有一名男子,我們姑且稱作男甲,一個人住,一個人睡,一個人活
在一個失眠的夜晚,一群也不睡覺的人們闖入了他的生命
一個事業有成,但內在卻空虛不已的男人
一個被老公背叛,卻仍執意要與對方長相廝守的單親媽媽
一個敏感、強烈,對愛情任性而為的女孩
一個熱愛搖滾樂,背著吉他自以為了解愛情的癡情漢
十三通電話連接了這五個人的關係,而真相一開始就如墜迷霧般,讓人摸不著頭緒,然而隨著劇情抽絲剝繭,才發現故事的背後還有故事……
導演 / 鄭智文
七年級最受期待新銳導演。導演作品:《另一個夏天》、《鬼才修劇創之路》、《偽日》、以及今年五月於皇冠藝術節發表《夢十夜-10個華麗淫猥的死亡夢境》。其作品擅長融合流行文化元素,運用輕快流暢的動感節奏,精準地營造七年級劇場導演的青春風格。
【演出人員】
製作人:林家億
執行製作/舞台監督:連若慈
導演:鄭智文
演員:陳育霖、朱芷瑩、陳信伶、陳家祥、施名帥
編劇:許雅雯、吳易蓁、李至耕
舞台設計:許聿楷
燈光設計:高至謙
音樂設計:周志琮
服裝設計:莊慧怡
【演出資訊】
演出時間:10月7~8日19:30、10月8日 14:30
演出場地:紅樓劇場 〈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10號〉
票價:450元
【購票資訊】
購票端點:
1.金石堂書局等年代售票系統
電話:02-23419898
網站:http://www.ticket.com.tw
2.紅樓劇場〈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10號〉
洽詢電話: (02)2311-9380
傳真 (02)2311-9372、 (02)2314-2927
網站:http://www.redplayhouse.com.tw/
E-MAIL red.theater@msa.hinet.net
3.嵐工作室
電話02-28083278
E-MAIL jackei0910@yahoo.com.tw
購票優惠:
1. 學生票憑證九折優待。
2. 團購二十張以上八折優待。
主辦單位:紙風車文教基金會
演出單位:嵐工作室
舞台總監是我國中同學
她忙這個劇已經忙好久好久囉
相信是個很棒的表演
有興趣的人歡迎多多捧場!